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张樵:主任 负责市建委全面工作。林祖翔:纪检组组长分管监察室。陈先龙:副主任分管法规处(审批处)、景观处、开发处,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市北改办、市环城办、城中村改造工作。屈 军:副主任分管村镇处,负责对口扶贫工作。王建新:副主任分管建管处、质安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造价站,负责清欠、招投标工作。任 务: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城建处、公建处、市城建科研院、市浣花办、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市重大办及重大项目建设开工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工作。钟先进:机关党委书记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处,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李双全:北改办常务副主任分管计划处、财务处,协助陈先龙分管市北改办。补学东:副巡视员分管科技处、勘设处,市散水办、市墙改办、市建筑设计院。聂吉和:副巡视员协助陈先龙分管开发处、景观处(市环城办),协助任务分管办公室。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委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城乡建设执法队伍,承办行政执法培训和颁证工作;承办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监督管理城乡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并联审查和建设工程并联验收。(三)计划处。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对城乡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经济评价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储备城建重大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城建项目立项准备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计划、统计工作。(四)建筑建材管理处。负责编制全市建筑业和建材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建材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定额、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以及建筑施工、监理、建材等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的协调和协助对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建材市场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市属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指导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建材业监督管理工作。(五)节能与科技处。拟订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研发、攻关,负责建设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国内外建设科技合作项目的引进和学术交流;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科技信息管理。(六)勘察设计处(挂成都市抗震办公室牌子)。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城乡抗震设防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技术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重大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和建筑工程外立面审查管理;负责城乡建筑风貌的立面管理;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七)城市建设处。负责编制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评审;负责下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工程的工程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公交场站)、轨道交通、给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厂)、城镇燃气(供气、热力)、河道、电力、通信、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指导区(市)县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八)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拟订房地产开发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信用管理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城镇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工工程处置和促建;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工作。(九)村镇建设处(挂成都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订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县城、村镇建设年度计划及经费补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庄及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房改造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及保护利用工作。(十)风景名胜与城市景观处(挂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提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报告;负责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参与审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世界遗产申报及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风景名胜区建设目标和经费补助方案;负责组织重要街区、城市节点景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城市景观建设政策和标准;负责街区建筑立面、城市节点、城市雕塑等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建设的设计方案审查、施工组织协调;参与审定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规划编制;牵头组织实施绿地广场、公园、小游园等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十一)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章、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推进建筑施工技术革新,综合考核施工现场管理业绩;负责审定施工现场各种考评活动;指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业注册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十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处(挂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城乡综合配套建设、验收、移交接收工作(城市功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研究制定城乡综合配套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市城乡综合配套建设资金计划。(十三)财务处。牵头负责城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查;负责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报建费的审查和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及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和监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城乡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十四)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乡建设资格性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专业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十五)纪检监察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建委。(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划出的职责。1. 将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的职责划归市房管局。2. 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职责划归市规划局。(四)加强的职责。1. 加强统筹城乡建设职责,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3.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
为什么成都市国土局的官网进不了啊?
一般进不了有以下原因产生的
一、网站服务器在维护中,会暂时进不了
二、域名到期了,没有及时续费会上不了,负责人把费用交上,即可上去
三、受到恶意攻击有可能上不了,修复后即可上
四、浏览器的某些模式不支持该网站,需要切换模式或换浏览器即可上去
五、目前这个官网是可以上去的。以前的担心解放了。若再发生类似情况,可以按上面的分析一一排除即可解决。
成都二手房过户当天能拿到房产证和国土证吗
不能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