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是不是被统一进安徽证务服务网了
合肥市正式上线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系统。
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业务由原网办系统即“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调整至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使用原网办系统办理。
据悉,各参保单位、个人须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办理相关业务。
参保单位须注册法人账户,已注册的单位须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法人登录。
完成法人登陆后,进入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逐步点击法人办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然后点击具体的服务事项,即可在网上办理本单位职工的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各项业务。【摘要】
合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是不是被统一进安徽证务服务网了【提问】
合肥市正式上线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系统。
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业务由原网办系统即“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调整至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使用原网办系统办理。
据悉,各参保单位、个人须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办理相关业务。
参保单位须注册法人账户,已注册的单位须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法人登录。
完成法人登陆后,进入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逐步点击法人办事、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然后点击具体的服务事项,即可在网上办理本单位职工的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各项业务。【回答】
合肥社保卡办理地点
合肥社保卡办理地点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政务区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中心、庐江路130号。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是:http://www.ah.hrss.gov.cn/DEF,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肥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