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可以报销吗?
产检可以报销。 部分产检项目通常是可以报销的,但也需要根据就诊的医院以及当地政策而定,有的妇幼医院部分产检还是免费的,另外孕妇若是有生育险,通常也是可以报销的。 孕妇产检: 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荐无妊娠合并症者妊娠10周进行首次产检并登记信息后,孕期需7次规范化产检,分别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过者,还应在25、31、40周分别增加1次,共计10次。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7~8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数增多,具体情况按照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
产检怎么报销
产检报销如下: 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 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 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注意: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 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1、有医疗保险的也是可以进行产检的费用报销的,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参加医保满一年并且在下个月办理相关登记之后就可以享受产检报销的待遇了。医疗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综合的医疗保险还有一个是住院的医疗保险。 2、如果是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有部分产检是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会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是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那只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门诊是无法使用的。如果参加了是生育保险,产检和生育宝宝的时候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账目都有记账和报销。 具体操作办法每个城市报销流程都不统一。大致生育保险领取时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如果有生育险,只需要在产后有检查单、发票就可以去相关部门报销。但是这个一般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产前检查费用大概可以报销一千多,具体看当地计生部门规定。产前检查包括孕期的抽血检查、B超检查、唐筛、四维彩超、三维、胎心监护都是可以报销的。同时产后的住院费用也是可以报销。总共产前、产后费用报销大概在一万五千元左右。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