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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侵犯了爱立信什么专利?
小米侵犯了爱立信什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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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侵犯了爱立信什么专利?

这个您可以查询一下爱立信申请过什么专利,然后查询就可以了您可以查询一下,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自己掌握一种查询方法,终生受用,方法如下:1、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专利网”网站(地址自己百度一下)2、点击右边的专利检索版块的“高级检索”3、键入你知道的关键词,如专利号或者专利名称,点红色的检索按钮4、得到所有相关专利检索表单,选择一个专利进入该专利具体的扉页面5、如果提示安装插件,则按要求安装否则无法浏览说明书6、点击专利号下方的说明书按钮进入说明书页面,即可浏览具体内容7、点击最上排的保存按钮选择下载路径,选择确定即下载成功

请问小米是侵犯爱立信什么专利呀?无线专利是什么?为什么之外印度才算侵权
提示:

请问小米是侵犯爱立信什么专利呀?无线专利是什么?为什么之外印度才算侵权

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摆了一道这件事情仅仅预示着小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悲催苦旅迈出了第一步,三星、苹果、谷歌和微软这些握有大量手机及相关专利的巨头还在看着呢,而更加凶险的专利“流氓”美国高智资本也许正在垂涎欲滴的等着小米送上门来。 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摆了一道这件事情着实棘手,因为拥有大量手机及通信相关专利的牛逼公司远不止爱立信一家,苹果、三星、收购了摩托罗拉的谷歌、收购了诺基亚的微软都握有大量不利于小米的相关专利。 而小米一旦支付了爱立信的专利费用,却没有同时在专利上和苹果、三星等达成一致协议,分分钟就要被重新告上法庭。现在回味起来苹果高级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布鲁斯·塞维尔在互联网大会上针对小米要争全球第一智能手机公司时给雷军说的那句话“说总是容易的”真是意味深长啊! 只看图片 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打击竞争对手的常用武器,而新进入者支付专利 “保护费”本来就是基本的游戏规则,只不过给多给少、给谁、什么时候给却大有门道。 还记得如日中天的HTC,被苹果以专利侵权名义起诉么? 2010年,当时如日中天的HTC在美国被苹果以专利侵权名义被起诉,诉讼历时两年,最终和解,并且HTC还与苹果公司奇迹般的签订了为期10年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和解是要给钱的,原先苹果提出的赔偿额度是数十亿美元,最终却只在2013年获得了1.8-2.8亿美元左右的授权费,苹果公司自己花费的诉讼费也近1亿美元,没赚上几个钱。 交叉专利授权这事更奇怪,HTC代工厂起家,没几个像样的专利,虽然在诉讼过程中花费3亿美金买了家技术公司,获得部分专利筹码,但和苹果庞大的专利数量相比,实在难以建立防卫阵地。 HTC这场诉讼的胜利原因,据说是给另外一家公司—高智资本交了保护费,也就是本文的主角。 高智资本是一家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公司,2000年由微软的前CTO创建,管理着一支约60亿美元左右的基金,基本上全球能够叫得上名字的高科技公司以及哈佛、耶鲁等知名大学基金都是它的LP(有限合伙人),微软、索尼、英特尔、雅虎等是第一批投资人。 这家公司雇佣了约700人左右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和律师,主要做几件事情:一是自己研究未来5-20年内有可能会大量应用的技术,并将成果申请为专利;二是和全球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看他们有什么成果可以申请成专利,给每个申请提供10-25万美金左右的经费,从而共同拥有这些专利;三是全球四处收购高智认可的具有价值的专利,柯达破产时高智就联合谷歌、苹果等一起收购了1100余项数字影像相关专利。十几年来高智共获得了多达7万余项 “知识产权资产”,其中有近3万项专利,核能、电动汽车、通信、航天等领域无所不包,近三分之一涉及无线通信及PC技术。 拥有了这么多专利,自然可以赚很多钱。赚钱的理由很简单,任何一家高科技公司都不可能拥有该领域的全部专利,谷歌不可能垄断所有搜索专利,特斯拉也不会拥有全部电动车专利。既然有这个前提,那么这些高科技公司的产品都可以被提起专利诉讼,赚钱的机会就来了。 第一种方式是收“保护费” 既然我拥有你没有的专利,而我又不提供任何产品,不存在互相专利授权,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告你,如果要我不告你,请交几百万至几亿美金不等的免于诉讼费,也就是“保护费”。 第二种方式是 “割肉费” 也就是和爱立信起诉小米的方式一样,如果没交“保护费”,就到法院起诉专利侵权,取得专利授权使用费,每销售一个产品就要分点钱给高智,摩托罗拉就曾这样被高智起诉。 第三种方式是“好处费” ,如果你被其它公司专利起诉,我授权给你该领域的相关专利应诉,如果原来要赔10亿美金,因为我授予你的专利抗诉成功只要赔偿1亿美金了,如此帮你省了9亿美金,你付我3亿美金好处费。HTC抗诉苹果,正是用的第三种方式。第四种方式是帮助毛利率比较低的科技公司发行专利债,一些企业平均毛利率低于百分之五,根本拿不出去来进行研发,高智帮助这些公司发行专利债,因为债不计入当期会计收益,只有利息计入当期收益,所以该方式既不会摊薄公司当期利润,又有钱进行研发,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产生收益后再偿还债务。 前两种盈利模式,让高智获得了专利“流氓“的坏名声 前两种盈利模式让高智获得了专利“流氓“的坏名声,但是高智从来就是理直气壮,因为苹果、三星、微软等科技巨头们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2011年,苹果在美国起诉三星,因为三星的Galaxy系列手机要抢iPhone风头,要三星赔偿10.5亿美金;于是三星在自己占优势的欧洲、日本和韩国反诉苹果。鉴于双方都拥有大量手机相关专利,诉讼在不同区域各有胜败,都没让对方占到多大便宜。 但是,如果苹果、三星调转枪头,指向小米,恐怕就不是爱立信在印度那几件专利侵权了,可能多达几十甚至上千项。另外,微软、谷歌卖手机是不行的,但他们花大价钱购买的诺基亚和摩托罗拉的几万项专利总要变现吧,变现的途径正是高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