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秦可卿与贾珍乱伦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贾珍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人们就自然想到他和秦可卿不正当的乱伦关系,而这种关系非同小可,因为秦可卿是他的儿媳妇 秦可卿,是贾母眼中重孙辈媳妇中最得意之人,行事温柔平和,素来做事妥当,所以贾母才放心把宝玉交于她去安置。此时的贾珍对秦可卿的吸引力是不容置疑的,而秦可卿是个美人也自不必说。两个人都有互相所吸引的魅力。贾珍第一次向秦可卿寻欢时,没有拒绝。之后,秦可卿感觉贾珍比自己的男人更懂得怜香惜玉,更懂得浪漫。 我个人倾向于秦可卿是上吊自杀的 但反对他和贾珍有淫乱关系。一个敢于和自己公公偷情的女人,心理承受能力不会那么低。那种厚颜无耻的行为,怎么可能让她自杀?秦可卿先是发现了贾珍父子夫妻的不正当行为,又发现了宁国府的不法勾当,精神抑郁而心理承受不住,自杀身亡。做为贴身丫鬟的宝珠,也一定目睹了一切,秦可卿死了,她也没有活路,只能跟随自杀! 至于秦可卿死后,贾珍的大肆操办挥霍,不过是掩人耳目,甚至不排除自污的手段 毕竟他并不知道秦可卿有没有把秘密泄露出去,用自污的手段,拉秦可卿下水,人已经死了,百口莫辩。而且秦可卿死了的时候,尤氏也病了。有人说是因为目睹了秦可卿和贾珍的乱伦,撒手不管。为什么不能是秦可卿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压力过大造成的?
秦可卿和贾珍有奸情吗
有。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棒);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为什么古代神话里的神们全都是兄妹婚
作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不同民族的神话却有着众多相同的主题,乱伦就是其中之一。乱伦,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禁忌之一,在各民族古代神话中也是一个经常出现的主题。在不同的乱伦神话中,这一主题所反映的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方面。 人类自诞生之时起,就必须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同时,承担起繁衍后代、扩大族群这项重大任务,要延续生命必然涉及到婚姻关系。原始社会的婚姻关系中最早的一种是杂婚,就是杂乱无限制的性交,无所谓婚姻和家庭。其次是血缘婚。血缘婚是以某祖母为中心构成一个母系血缘集团,在这个集团内部,起初仍实行杂交,随着生产的发展,在婚姻中出现老、中、幼等辈的班辈婚,同辈始得为婚。在希腊神话中有许多与婚姻有关的故事,令人眼花缭乱,其中乱伦血缘婚出现的次数之多更是令人惊讶。奥林匹斯几代神身上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乱伦现象。在神族内部,这种血缘婚不仅存在于同辈血亲之间,在上下辈分之间,甚至相隔几代之间也频繁发生。这也许恰恰反映了人类最早的两性关系的形式。 这众多的乱伦故事反映的远古时代血婚制的遗俗,即族内通婚的制度,也是几乎每个原始民族都经历的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也正是这些乱伦故事的出现,把希腊神话中不同的神祗“撮合到”了一个家庭内。从而形成一个复杂、完整而又相互联系的神的统一谱系。 在各国早期的神话传说中,乱伦行为所涉及的人物关系虽然无所不及,但兄妹乱伦的形式最为常见。 已我国古代为例,为什么在中国远古时兄妹可以通婚呢?这就要从人类最原始的婚姻状态说起。人类最初是没有婚姻和家庭观念的。最初人类的两性关系是杂乱的,随着古人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古人们在劳动中开始按照男女、年龄进行分工,他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进步。父母开始不愿与自己的子女发生两性关系,最后人类终于排斥了杂乱的两性关系,发展成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又称血缘家庭或血缘公社。它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部通婚的集团。在这里面开始不许祖辈与少辈之间、双亲与子女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而却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据人类学家考证,在我国发现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他们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如纳西族、傣族、苗族、侗族、壮族、黎族、高山族等,现在还都流传着兄妹通婚的神话。此外,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现在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血缘婚的残余。 伏羲和女娲的年代距今有多长时间,现代的历史学家还给不出一个准确答案。但是有一点可以认定,他们一定是生活在原始社会的血缘公社时期,而这一时期的时间跨度,要有百万年以上。马克思曾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这样看来,伏羲和女娲兄妹通婚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中,几乎都记录了人类因灾难被毁灭的故事。这些灾难(大多是洪水)通常是由神制造的,但是每次人类都不会完全灭绝,总会有人通过某种方式躲过灾难幸存下来,之后进行婚配,繁衍后代。这其中以兄妹婚配为多。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在灾难之前,他们总会获得神的某种暗示,而且在婚配之时也经常会有神的指示或默许。这些神话当然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反映,体现的是血缘婚中的班辈婚,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的强大的生命力。之所以在这类神话中出现了 “神示”,这也反映了在神话产生的当时,原始族内血婚向族外婚过渡,人类已经意识到这种兄妹之间的血缘同班婚产生的一些严重危害。但在一定的不利条件下,如大的灾难之后,人们又不得不采用这种婚姻形式。为了缓解心理上的压力,原始人于是采取了通过天意,也就是“神示”的方式来求得对禁忌的突破。不管怎样,这种由“神示”的兄妹同班婚的神话在人类繁衍过程中所起到的现实作用还是应该得到肯定的。 如果说以上两种乱伦的产生与神话产生的时代背景有关,即反映了远古时代婚姻制度和风俗的发展,那么第三种乱伦则另具一层含义,宿命乱伦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其“必然性”,正因为这种必然的乱伦使人无法避免,因此呈现出极强的悲剧色彩。宿命乱伦的代表是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 人类自诞生之时起。这也许恰恰反映了人类最早的两性关系的形式,也就是“神示”的方式来求得对禁忌的突破,又有不同的方面,他们总会获得神的某种暗示。这些神话当然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反映,在上下辈分之间,但是每次人类都不会完全灭绝, 神话中的乱伦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乱伦也已经成为了人类的禁忌。但是我们从对以上几则神话的解读中,不难看出,人类的祖先在与自然和命运的斗争之中,所体现出来的顽强意志,这也是人类从野蛮到文明进化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由此给人类留下永远的回忆。这些神话也成为人类“集体无意识”的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