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是什么级别?
国家审计署是正部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优化审计署职责;审计署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扩展资料: 机构职责 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审计署是什么级别?
国家审计署是部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审计署跨部门设立派出审计局。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派出审计局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被审计单位应为派出审计局提供必要的、长期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二)审计署跨地区派驻审计特派员办事处,行政编制为2710名。审计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三)地方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党委为主的体制。省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奖惩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审计署的意见。审计署要协助省级党委加强对省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经常反映情况,主动提出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建议。 (四)审计署审计长担任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署承担相应的审计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国家审计署署长什么级别
国家审计署是正部级别。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宪法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一、国家审计署的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对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三)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二、审计署的内设机构
1、办公厅
2、政策研究室
3、法规司
4、审理司
三、国家审计署的直属单位
1、审计署机关服务局
2、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
3、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