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怎么发
一、正面回答年终奖发放形式:1、双薪制: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2、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3、红包: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4、其他: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二、分析详情年终奖的发放通常跟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员工的具体表现有关。如果是员工一年的绩效比较好,那么年末拿的年终奖可能就是绩效奖金。如果是一般的情况,可能拿的就是双薪制的奖金。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三、年终奖要交税吗年终奖是要交税的。第一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如果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年终奖怎么发?
年终奖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那么年终奖怎么发?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年终奖的发放形式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 第一、guaranteedbonus: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如ICI(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TCL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等都是采用这种形式.如七喜电脑,年终奖励主要是“双薪”制,另外销售人员还根据业绩好坏有另外的奖励,管理层则再按股票分红。伊莱克斯,主要是物质奖励,采用双薪制,对优秀员工还有额外现金奖或者参加专业培训的机会,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考核标准。 第二、variablebonus: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bonus(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如广州本田,没有采取年终双薪制度,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励,由广州汽车集团根据完成任务情况考核决定。普通员工90%以上获得的年终奖金会高于一个月的薪酬。又如上海通用, 公司各层级员工的年终奖金将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的绩效结果考核结果来定,具体数额无法公布。美的,对经理级以上员工实行年薪制,包括两部分: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至于奖励年薪,则是按照当年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再结合当年经营单位盈利状况,不同级别员工按不同的比例提成经营单位的利润。科龙,则对营销系统员工的奖励是与业绩挂钩的,给予一定的考核指标,完成与超额都能获得奖励,但程度不同,对其他系统的员工则实行双薪制。而且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员工,如产品研发及工业设计出成果的员工还会有辅助的奖励。 第三、红包: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 亚洲公司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variablebonus),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此外,有些私企的月薪常常不与业绩挂钩,而是在发放年终奖时一并回馈给职工,如此一来,红包的分量更是惊人,多的可达10多万元。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年终奖的发放力度,同时也对年终奖的分配效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企业年终奖发放形式主要有:直接发放现金,发放购物卡,发放相应实物,奖励旅游,奖励培训。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另外,据笔者广泛了解,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各大企业对年终奖的发放形式也不尽相同……金融证券、电力、通信、大型煤炭企业,大型国企、交通、建筑、房地产及部分事业单位因为他们的效益比较好,所以他们的年终奖都比较可观。 在年终奖励的制定上要注意的问题及误区: 年终奖的发放首先要体现3个导向:第一、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鼓励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利益,稳定员工队伍,建立其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第二、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通过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序的年终评估,然后以此为标准发放年终奖,这种规范的考核方式比较容易做到公正公平、赏罚分明,能减少由年终奖分配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第三、要与年初业绩和激励计划保持一致。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承诺和责任。 其次,年终奖发放要把握好三个步骤。第一、回顾年度计划和业绩协议。对于计划和目标的确认是评价的前提。第二、评价公司业绩和员工业绩。避免造成工作业绩差的偷着乐,工作卖力业绩好的愤愤不平的现象。第三、核算并发放奖金,制定新的业绩和激励计划,做到步步有条不紊。 再次,年终考核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年初业绩计划要清楚。绩效明确,才可能兼顾公平。第三、年度业绩结果要明确。第四、奖罚要有章法,考虑多种奖励方式,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 只要将以上问题协调好,并且重视日常过程的管理,那么年终奖终究会取得皆大欢喜的效果。 为减少嫉妒,在年终奖励的制定上应当适当考虑各个部门和个人的差异尺度。差异性年终奖金的分配依赖于绩效考核,高质量的绩效考核体系是成功实施差异性年终奖金的分配的基础。所以必须定出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应该: 1、考核指标一定要与企业的战略挂钩,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往往容易被忽略。 2、指标不宜太多,3-4个关键指标较好。 3、指标要明确,明确的指标,使人们知道做的好还是不好,避免评价者的的主观意识;同时,指明了员工努力的方向。 4、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员工应该可以自我测试,或选择同事/客户来评价自己。 5、定指标时,不仅仅是财务指标,还应该包含非财务指标;例如,客户服务也应该被考虑进来(准时交货,退货量的减少,客户满意度统计等)。 6、如果个人绩效很好但与团队不合,那么这个人的绩效考核分数也不应该高。 7、绩效考核体系运行成功与否,关系到企业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所以,应该是每一个人都被评价,不管是高层管理人员还是基层文员。 8、评价任何员工或部门时,需要多角度评估,而不是一个人(上司)完全决定。 9、评价的结果应该让被评价者和公司多数人接受,没有吃惊。 10、对于评价者,董事会实施有效的监督,如果发现评价者有舞弊等行为,经核实,董事会有权利来减少某人的奖金,如果这个人的行为被认为是有损公司的,应该予以一定的制裁。 11、评价的时间和奖金发放的时间,我们觉得,一年的时间太长了,应该缩短,起码半年更好些。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以及评价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年终奖也要注意考虑薪酬待遇的公平性:公平包括外部公平和内部公平两种。做到外部公平可以使企业员工所获薪酬待遇与其他公司相比更富竞争力。企业确定年终奖,如有可能在绝对数量上可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对提升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都具有很大帮助。内部公平指员工对自己付出与收入的比值与其他员工的付出与收入的比值的衡量,如果两者是相等的,则员工会认为公平,否则不公平。要把握好公平性这一原则,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手段来实现: · 做好外部市场调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企业要发好年终奖就要注重进行外部薪酬水平和内部员工满意度的调查,通过内部调查了解员工对年终奖水平、结构和决定性因素的看法和意见,再结合外部市场尤其是同行业企业的奖励政策、水平对本企业要发放的年终奖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和调整。收集外部数据时,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尤其是非正式交流的方式来获得外部信息,因为非正式交流往往可以收集到正规渠道收集不到的有效数据。 ·科学评价员工绩效 当今企业,大都已经建立起了适合自身特色的绩效评估体系,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真正能够全力执行的却不是很多,这就给年终员工业绩好坏的评价带来了困难,发放年终奖自然也就无根无据只能跟着感觉走了。因此,要使年终奖发的科学就必须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避免“工作绩效评价就是对员工人际关系的评价”的误区。这要求,企业在年终考核时必须来真格的。建议企业的高层领导参与其中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做到评价员工的行为而不是员工个人,才能使年终奖的数额和结构与绩效紧密联系起来,避免平均主义或多劳少得的不良现象。 ·公平设计年终奖 修斯特曾指出:在对组织的决策满意度方面,参与决策的员工比未参与的员工高。其实,任何与员工利益有关的政策或制度的设计往往都需要员工的参与。我们在制订年终奖的过程中也应该如此,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收集员工的反馈,听取员工的意见,给予员工参与薪酬系统设计的机会。公开企业的报酬结构和计算方法,使员工了解薪酬决策的程序以判断其合理性。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让员工感觉自己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在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分清懒与勤 在设计年终奖数额的时候,不管员工所在的部门当年的效益如何,企业必须要注意让努力的和偷懒的员工拉开差距。对于效益不好的部门,如果其中的员工尽心尽力工作了,就应该得到认可,给其一定的奖励。对于效益好的部门,虽说是为企业立了功,但对其中偷懒的员工,也不能手下留情。否则,一旦存在“搭便车”的员工,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就会破坏部门内员工的工作士气。这样的话,来年谁还会努力工作呢?例如中国某银行广州分行,实行年终考核制度,该奖金上不封顶。该行总行首先根据各家分行的不同,核定一个系数 A,用该分行一年的利润总额乘以该系数 A即是该分行可发放给员工的年末考核奖金。各家分行根据旗下员工的业绩、职位、岗位、综合评价确定系数 B,员工个人的考核奖金就等于系数 B乘以整个分行可发给员工的所有考核金。分行行长的年终奖金系数 B由上级行确定。如联合利华,年初时公司会跟部门、个人签一个工作协议。根据部门、个人定的目标确定是否发。定的目标比较高、最后超额完成的会有年终奖。又如用友软件,行政人员发放相当于月薪的奖金,优秀的销售人员按业绩奖励5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奖金。 又如IBM中国公司,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双薪”,即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第二部分,除了公司组织一次外出旅游外,年底还发放大约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员工外出旅游的费用。第三部分是真正的“奖金”,它主要根据员工过去一年的表现来发放,一般每个员工的年终奖大约为月工资的三倍左右,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能是月薪的十倍,而表现不好或者没有完成业绩目标的员工,不但拿不到奖金,连平时的工资都会被扣除一部分。 ·注重贡献原则 发放年终奖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为了奖励员工,它体现地是对工作了一年的员工的感谢和尊重,而不是单纯的因为到了年终而发放的一笔奖励。所以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企业应该在观念上去更加关注和发现员工的贡献,根据员工的贡献的大小来确定奖金的多少。而不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扣掉员工的年终奖,如何减少员工的年终奖。虽然奖励多是以物质的形式来实现,但这种做法的背后体现的却是对员工的认可和激励。对于中小企业,建议在年终的时候,由企业有关负责人牵头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临时小组,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对各部门员工的贡献进行二次评判,这样往往可以保证对员工的贡献有更科学的判断,从而使年终奖真正向有功之臣倾斜。对大型企业来说,对员工贡献大小确定地准确与否往往取决于企业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所以要达到同样的目的,需要对考核制度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例如中国移动某市级分公司,年终收入包括年终奖金和年终业绩分红两部分,后者仅限于公司高层领导。该公司按行政级别将员工分为19级,不同级别享有不同的年终奖金。年终奖为每月工资收入乘上不同的系数。发放标准将参照该员工的全年表现评分、职务、服务时间等。以综合部一名文秘为例,该员工本科学历,在移动已服务近两年,他的级别被定为11级,年终奖金估约为其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4倍,2009年,他拿到的年终奖有3万多。而部门经理的年终奖金则为其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的4至5倍,2009年年终奖估约超过6万。 不过,有销售任务的市场部门将增加一项考核指标:全年销售业绩完成情况,如果完不成有关业务指标,其年终奖只能拿到应拿奖金的40%左右。 如上海迪比特手机,销售部门员工根据销售业绩按一定比例发放奖金,职位不同比例有所不同。行政部门由老总确定总监的奖金,再按一定比例折算普通员工的奖金。 又如可口可乐,年终奖励除了双薪以外还有特别分红。而分红又有两种方式:1、一定级别以上的员工,可以派发股权,即以无需交钱的方式形式上认购美国总公司的股权。过了一年以上后,员工欲套现时,即可赚取当时与认购时股价的差价。2、各区域市场根据当地当年的业绩,乘上员工年终评估分值和级别参数,获得一定的奖金。 年终奖的发放应该灵活多样.经济学中有个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其实,对员工来说如果年终奖年年没有新意,也会出现这个规律。让其觉得奖励变得越来越乏味,从而渐渐失去应有的激励作用,这当然不是企业所需要的。现实中,很多持续经营的企业,由于年终奖的发放成为定制而使职工被连续强化,致使很多员工产生了“饱厌”现象,从而使年终奖的激励功能大打折扣。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在年终奖的设计上要来些创新,笔者建议企业不妨这样去做: ·间歇发放年终奖 采用间歇发放的形式,要求企业打破年终奖传统的发放形式,而是将年终奖分散化。比如,可以把奖金在年终前的两三个月度里以奖金的名义下发一部门,同时减少年终奖的发放数量,并且淡化年终奖的概念。以此来打破年终奖的固化,使年终奖适当变形成为刺激员工积极工作的间隙强化物。从而更大程度地激励员工另外,如果碰到来年需要重大投资的情况,企业可以适当流露出由于资金压力,可能取消年终奖的消息,从而降低员工对于年终奖的期望值。而真正年终来临的时候,又可以正式地宣布通过企业员工的全力工作,决定如期发放年终奖。这样,到了下一个真正吃紧的财年,企业可以更多的规避由于不发放年终奖而带来的风险,因为这种信息的传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那时员工的失落和愤怒情绪。 ·把年终奖化整为零 企业可以把年终奖化整为零,在接近年终时,以不同的名目发放,当然必须能够以充分的理由。比如对乐于将自己的知识与团队共享、长年出差,并且主动合作的员工,可以发放特殊奉献奖、合作伙伴奖、创新奖等多种名目的奖励。这种灵活的发放方式对员工的激励效果远比一次性的发给奖金并且说不出更多的理由好得多。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公司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好. 此外,企业可以尝试更有创意的年终奖发放形式,把旅游作为年终奖励就很值得考虑。在旅途中员工们一起交流、娱乐、饮食,有难互相帮,有欢乐共分享。不但会达到感情大增,以前工作中的磨擦、矛盾也都在欢声笑语中化解的良好效果,而且回来后,工作中的协作性和互助性往往也会明显增强。既增进了员工间的干感情和了解,又增加了员工的见识。一举双得,何乐而不为呢?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公司就是更多的采取这种形式的” 化整为零”的激励方式.如活力营,八八式旅游,文体活动,游学等. 把精神奖作为年终奖的一种形式在国外非常流行,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过来。企业可以在年终或春节前夕,把表现突出的员工家属请到企业,出席企业专门召开的表彰大会。也可以在其它的公开场合,感谢员工家属对优秀员工的工作的支持。同时,可以对员工的家属小小地表示一下,给予一定的奖金。这不但会让员工本人感觉风光无限,对企业有种家的感觉,而且还能换取员工亲属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员工有更多的鼓励和支持。这对于重视亲情的中国员工来说不失为一个好策略。 TCL集团公司就曾经采取过这种形式. 对员工来说,年终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足以影响到员工来年的工作积极性。现实中,不少员工常常将自己所得的年终奖与领导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联系起来。为了避免员工因此而影响到工作,很多企业把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常常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往往比较大,而且发放时间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接口,对员工的心理影响较大。然而,这种做法似乎常常收到相反的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数额妄加猜测,对年终奖发放的公平性表示怀疑、不满等情绪常常弥漫在企业之中。所以企业处理好这个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弄不好落个人走楼空麻烦就大了。笔者建议企业可以这样做: ·实行年底双薪制度 发年底双薪,简单又透明,企业就没有必要为需不需要保密头疼了。但是年底双薪也并不是无章操作。企业需要做好发放范围的界定工作,这样才能起到激励员工和节省企业成本的双重目的。为此,企业可以根据员工个人考核情况和员工所在部门的考核情况来确定哪些员工可以享受年底双薪,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的全体员工和考核合格部门中的不合格员工不能享受年底双薪奖。 另外,企业还要注意享受年底双薪的员工还要符合其他的条件。例如,某电子公司规定: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此举值得借鉴。 ·把功夫下在平时 对于管理比较成熟的企业,年终时进行考核,其真正的目的其实并不在于发放年终奖,而在于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指导员工培训、工作安排以及绩效改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年终奖并非代表员工成绩的全部。无论是采用保密的“红包”,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确保相安无事,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才是必由之路。所以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管理,不能把问题积压在年底,避免将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发放变成一场运动。 企业年终奖发放的多少,甚至发还是不发,主要还是要看企业的效益,企业内员工的对这方面的需求。其实单位在年终福利上不一定花很多钱,哪怕是一句问候,一个卡片,一次例行体检,都会让人觉得很温馨,有意义。” 企业年终奖发放的多少,其实关系到企业的奖励制度问题。这里不同行业,不同的岗位,采用的奖励制度应该是不一样的.基本的奖励制度有工资奖励,提成奖励,年终奖励,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等,也有一些培训奖励,晋升激励,精神奖励等等。不同的人员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这两者兼顾好了,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第二年的运作埋下良好的伏笔。 实际上,一个企业的年终奖发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特别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中,建议采取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而对于规模较小、管理欠规范的的企业,以红包的形式进行暗中分发、单个鼓励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过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企业要想为长远打算,发好以后每年的年终奖,最好还是从今天开始,强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尤其是建立科学、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
过年奖金怎么算的
年终奖是怎么算 年终奖是为了对做出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工资是对员工日常工作的一种回报体现,年终奖是对一年辛苦工作的福利。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便是年终奖是怎么算的,欢迎阅读! 年终奖是怎么算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7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7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2022年国企年终奖通常发放时间 一、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小编从人社部门了解到,考虑到传统习惯,大多数企业年底都会给员工发年终奖。常理来说也应该年前发放,不然怎么叫年终奖啊。原因很简单,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分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所以大部分发年终奖的企业,都会在这时候发。 首先,说到年终奖,作为员工,我们都或多或少地会兴奋,毕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关于年终奖,我们国家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来说明企业一定要发放。企业至所以发放年终奖,那是对我们员工辛苦一年工作的肯定,同时对我们有一种激励作用。但是这边给大家说明一下国家对年终奖并无特别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根据公司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一种激励措施。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但是大部分公司都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以资鼓励。 三、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花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可有些员工却因为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终奖,有些公司为了留住员工而推迟发放年终奖。那么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无法找到关于“年终奖推迟发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规定,但只要公司违背承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文件,推迟发放年终奖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四、那么假如打算离职了,今年的年终奖还能不能拿的到呢?法律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做出强制规定。年终奖发多少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根据约定俗成来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但如果拖发应年底发放的绩效工资就是违法的。 五、就如何发放年终奖,专家指出,一方面,对于在过去一年里作过贡献的员工,不论是否离岗或将要“跳槽”,用人单位都不能回避、拖延、克扣发放;另一方面,对于在岗期间没有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年终奖也不是人人都有份、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 如何判断“是否做出贡献”的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地确定,对于已离岗职工的年终奖,可以通过与仍“在册”的同岗位员工相类比确定全年应得奖金数,然后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拓展内容:年终奖怎么扣税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