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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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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教育局电话:0374-2699800 襄城县教育局地址 : 许昌市襄城县中心东路2062号 根据《中共襄城县委襄城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襄发〔2015〕2号),设立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扩展资料:襄城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措施;参与拟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制定和下达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工作。 (九)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负责对外汉语交流与推广工作;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五)指导全县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县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全县体育运动事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有关规定,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襄城县教育体育局机构简介--主要职责

襄阳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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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教育局电话如下: 1、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3617338、0710—3617208。 2、普通高校招生科联系电话:0710—3617218、0710—3617328。 3、中考招生科联系电话:0710—3617178。 4、成人高校招生科联系电话:0710—3617078。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联系电话:0710—3617078。 6、社会考试科联系电话:0710—3617108。 襄阳市教育局是主管全襄阳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襄阳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教师工作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人事科、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教育督导办公室、语委办、纪检(监察)室、老干科、资助办、工会办等15个科室,在职在编干部38名。 襄阳 襄阳市是位于中国湖北省西北部的一个地级市,市域内现已查明各时期的文化遗址200多处,有些文物古迹堪称世界之最。今日的襄阳,既有闻名于世的历史积淀出的深厚人文底蕴,又有汽车制造、航天装备等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新旧和谐共生”成为了该市最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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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3511104 传真号码:3511104 邮政编码:441021 电子邮箱地址:xfsjyjbgs@163.com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2:30—17:30,国定节假日除外。 襄阳市教育局是襄阳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iknow-pic.cdn.bcebos.com/cdbf6c81800a19d86222714c3dfa828ba61e4652"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cdbf6c81800a19d86222714c3dfa828ba61e465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dbf6c81800a19d86222714c3dfa828ba61e4652"/>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或制发全市教育规章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等以上学校和市区中小学校的设立、撤销和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专项拨款。 4、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安全和科技教育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6、指导市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教育工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7、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新教师招聘录用和师资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市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复查;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素质教育评估和中小学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负责市级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以及信息技术教育、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12、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教育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jyj.xiangyang.gov.cn/zwgk/gkzn/201307/t20130722_916783.shtml"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jyj.xiangyang.gov.cn/zwgk/gkml/zzjg/jgzn/201803/t20180315_926541.shtml"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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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3537623。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或制发全市教育规章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等以上学校和市区中小学校的设立、撤销和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专项拨款。 (四)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安全和科技教育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六)指导市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教育工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新教师招聘录用和师资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市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复查;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素质教育评估和中小学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负责市级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以及信息技术教育、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教育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