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日记网 > 教育知识 > 正文
咸宁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咸宁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提示:

咸宁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咸宁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电话:0715-8256168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7号 邮政编码:437100 扩展资料: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事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工作;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及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管理,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拟订局机关经费预决算,指导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相关教育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承担局直属单位和学校国有资产及非税收资金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科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国性、全省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高中阶段的军事训练工作。 (七)人事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市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编制核定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人事、劳资、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直属中小学校长及其中层干部; 参与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体办)负责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管理工作; 抓好党员日常监督、执纪和问责,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_咸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咸宁市教育局官网
提示:

咸宁市教育局官网

咸宁市教育局官网:网页链接 咸宁市教育局是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任领导是陈礼高。咸宁市教育委员改为咸宁市教育局是1997年改的。根据相关资料查询中国在1997将市级教育委员会设定为局级单位,改为教育局。咸宁市教育局联系方式:电话:0715-8256168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7号 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事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