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荣渔2682号最后活下来几个人?
鲁荣渔马玉超没有活下来。2014年2月27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两份判决,宣告马玉超、邱荣华死亡。法院确认,2011年7月中旬,鲁荣渔2682号渔船被劫持航行至夏威夷以西海域,船员马玉超落水失踪,搜救未果,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已无生还可能;2011年7月24日,鲁荣渔2682号渔船被劫持航行至日本以东1000余海里的西北太平洋海域,船员邱荣华落水失踪,搜救未果,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已无生还可能。“太平洋大逃杀”案结:不是审判人性,而是区分善恶。太平洋大逃杀给我们带来的思考:鲁荣渔“2682”号渔船是一艘现实的试验场。如果人性是一把火的话,这数十人当中,他们的火焰也是不尽相同的。有的人耀眼炽热,有的幽深黑暗。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向来都是褒奖这种炽热,惩罚这种幽暗,而这就是熠熠的希望,这就是文明向前的力量。人类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一部与自我作斗争的史诗。这当中或有反复,但只要车轮向前,我们就是nice的人。我们不断战胜愚昧和黑暗,才会到达今天;而不断继续战胜愚昧和黑暗,我们才会抵达明天。
鲁荣渔2682号事件纪实(鲁荣渔2682号案)
“海纳百川”这个词现如今大都被用来形容人心胸宽广,但同时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大海的辽阔。我们根本无法想象,长期出海的船员,独自在海上航行之时,在风平浪静的背后又会面临怎样无法预料的危险。 也正是因为在大海上航行的他们没有任何依靠,因此船员之间就成为了彼此最信任的伙伴。然而2011年却发生了一起特大鲁荣渔2682号案:真实版太平洋大逃杀,33人出海,22人被喂了鲨鱼。 2011年8月12日,当这艘渔船被我国渔政船拖带回港时,警方立即对船上消失的22人产生了怀疑,最终在历时近两年的侦办和审理下,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消失的22人竟然是被剩余的这11人密谋杀害! 在这艘渔船出海的途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他们下如此狠手,生生夺去了22人的生命? 这一切还要从他们的领头人刘贵夺说起。 刘贵夺于1984年出生,黑龙江龙江县人,在周围人眼中,刘贵夺不仅头脑灵活,对父母也极为孝顺。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因此早早就选择辍学外出打工,所赚来的钱大都寄回了老家。 可打工不仅辛苦,赚的钱也不多,减去自己日常开支之外,能寄回家的钱根本就不多,存款就更加不用想了。无奈之下,便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010年11月底便加入到鲁荣渔2682号,成为了一名远洋船员。 虽然海上生活十分艰辛,环境也十分恶劣,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刘贵夺还是在上船之前签下了为期两年的航期,同时为了能早日存够钱,将父母接到城里来生活,按照合同规定,每年不仅能够获得4万5的保底工资,还会根据捕获鱿鱼的数量来抽取提成。 因此刘贵夺拼了命的工作,每天最少工作时间都是18个小时,甚至有时还会连着一两天没有休息。在刘贵夺的努力下,成为了船上业绩最好的船员。按理来说,照刘贵夺的业绩来算出去每个月保底工资外,刘贵夺还能额外获得一大笔酬金。然而三个月结算工资的时候,发现竟然只赚到了8563.2元。 刘贵夺看着眼前拿到的钱有些不可置信,连忙找上了船长想给个说法,可船长却一脸不屑的说:“合同不是写的很清楚,没有业绩的就保底4万5,有业绩的话就按照每个月1000的工资再加上业绩提成!” 刘贵夺这才意识到,他们是故意钻了合同上的漏洞,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骗上船。想到自己辛勤劳作这么久,到最后得来的不过是一场欺骗,想到自己当初欠下两年的合同,刘贵夺心中的期望猛然破灭。 当刘贵夺将这件事告诉其他船员的时候,同样也引起了他们的愤怒,随着愤怒积压得越来越深,刘贵夺心中冒起了抢夺船只的念头,反正不管多努力的工作,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何不如就趁着在航行途中直接将船劫持。 刘贵夺这一想法很快就获得了一些船员的认同,在几人经过一番商议下,于2011年6月17日深夜11点,刘贵夺便带着支持自己的船员将管理这艘船的人,一一杀害。 以暴制暴的办法,只会带来更多的血腥。身为头领的刘贵夺更是担心会有一些不服自己的人来寻仇,为了杜绝后患,在让自己大赚一笔的情况下还可以平安回国,刘贵夺在通过一番试探之后,决定将将剩余的船员血洗一番。于是在2011年7月20日晚上,新一轮的杀戮在船上又再次上演,而刘贵夺则在舵楼里一脸冷淡地注视着整个杀人过程。 连杀9人后,刘贵夺并没有彻底放下心来,被血洗一次的团伙因为航线问题又再一次发生了争执,此时对杀人已经麻木的刘贵夺更是直接对反抗自己的人产生了杀意,7月24日,在刘贵夺的带领下同样在这艘船上又再一次发生了大屠杀。 一开始相互依靠的33名成员,在互相猜忌下,此时只剩下了11名船员。眼见渔船即将回国,担心罪行会被发现的刘贵夺便开始编造船上经历,让剩余船员轮流背诵。可事实摆在眼前,船上因为屠杀而留下的痕迹也不可能做到完美祛除,因此在2011年8月12日船靠岸后,11人全部被刑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次凶杀案中,刘贵夺因为对酬薪的不满,从而选择了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甚至还因为猜忌从而带着明确的杀人目的,相对这个队伍进行整顿,最终造成了高达22人死亡,刘贵夺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同时,在这起多人共同犯罪中,刘贵夺在其中起着主要带领作用,组织并领导其他船员进行故意杀人。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于2013年7月19日一审判处刘贵夺死刑。而其他十人中,其中有五人判处死刑,其余人等则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刑罚。 人性之恶,是永远无法估量的。纵然一开始利用合同的漏洞骗取刘贵夺等人廉价的劳动力的行为,确实不对。但刘贵夺也不应该用如此极端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一步错步步错,杀红眼了的刘贵夺,就在这条血腥之路上,再也无法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