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政府能不能强征村民土地
法律分析:人民政府可以强征土地的,但是必须是出于维护或者是对公共利益有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机关进行强制征收时不得采取暴力或者是胁迫等违法行为,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造成被征地人民的财产或者是人身损害的,应当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当地政府可以强征土地吗
法律分析: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也就是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日韩两国就强征劳工问题死磕,谁在出尔反尔“耍流氓”?
可以说,一提到日本,就会有不少的人愤慨。这不仅仅是因为日本曾经的侵略行为,还有日本不肯道歉的行为。不止中国与日本有一段“苦涩”的历史,韩国和日本也有一段“苦涩”的历史。当然,苦涩的国家是中国和韩国。 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历史遗留问题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解决。日本强占劳工问题、慰安妇问题一直横亘在两国之间。日本曾经和韩国签订了《日韩合并条约》,导致朝鲜半岛变相的成为了日本的殖民地。之后,日韩两国又签订了《日韩基本条约》,朝鲜半岛才不再被日本掌控。 然而,在日本对朝鲜半岛长达35年的占领中,大约有78万的韩国人被强征为劳工,这还不包括被迫成为慰安妇的韩国女性。我们都知道,劳工属于强制征用,干着最辛苦最劳累的活,换来的只是勉强的温饱而已。 所以在战争结束之后,不少被强制征用的劳工都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发起了起诉。但日本法院驳回了诉讼,因为日韩1965年签订的条约,他们已经失去了起诉赔偿的权利。但是韩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后认定,1965条约并不意味着劳工就丧失了起诉赔偿的权利。 日韩双方在这一问题上一直僵持不下。作为弱势的一方,韩国的劳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同情。不得不说,日本此举只会让它的国际形象更加恶化,同时,与韩国的关系也会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