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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有哪些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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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有哪些

北京39家A类定点医院名单如下: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20、北京医院。 2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2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23、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24、航空总医院。 25、北京市海淀医院。 26、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27、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28、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29、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30、北京市密云区医院。 31、北京市延庆区医院。 32、北京怀柔医院。 3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34、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35、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3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37、航天中心医院。 38、北京燕化医院。 39、北京市第二医院。 以上资料参考:光明网:北京这些医院不用选,医保也能报销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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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定点医院

截止到2020年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有: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简称同仁医院)始建于1886年,是一所以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型综合三甲医院。 同仁医院分为崇文门院区和亦庄院区,现有职工3600余人。医院设有62个临床和医技科室,开放病床1611张,年门急诊量270余万人次。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神经科学和老年医学为重点,以治疗心脑血管疾患为主要特色,承担着医疗、教育、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始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9.4万余平方米,是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简称“北大医院”)位于北京老皇城内,是距离中南海最近的医院,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央保健基地医院。 北大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也是国内首批建立的临床医学院之一。近百年来,我院拥有着一批国内的首创专业学科以及在我国率先开展的诊疗技术。 如国内首创小儿科(1940)、泌尿外科(1946)、肾脏病专业(1950)、综合医院心血管病房(50年代)、小儿神经专业(50年代)等。2018年12月4日消息,被国家卫健委公布为首批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是一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医院。它隶属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006年改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是其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中国医学科学院的临床医学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指定的诊治疑难重症的技术指导中心之一。北京协和医院在中国乃至世界享有盛名。医院成立于1921年。 现任院长赵玉沛。北京协和医院是中国最早承担外宾医疗任务的单位,医院专门设立外宾和高干门诊部,开设专门的高干、外宾、特需病区。2006年7月28日被中国奥委会定为“国家队运动员医疗服务指定医院”。

北京医院医保定点用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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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医保定点用选吗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如下:1、医院可选择4家,至少有一家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其余3家就近即可,方便自己就医;2、医保规定的A类定点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3、可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定点医院和药店所有的名单都可以查询到。选择定点医院的策略:1、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2、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3、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4、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综上所述,在就诊时要根据自己的医疗保险类型和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进行选择,以避免因为就医选择不当而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情况。此外,选择医院时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就诊需求和医院的医疗水平、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做出最为合适的选择。【法律依据】:《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时间不低于3个月;(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六)符合法律法规和市级(含)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