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日记网 > 笔记 > 正文
工程在进行到一半时可以换监理公司吗需要什么手续啊?急!!!!!!!
工程在进行到一半时可以换监理公司吗需要什么手续啊?急!!!!!!!
提示:

工程在进行到一半时可以换监理公司吗需要什么手续啊?急!!!!!!!

是可以换监理公司的。 1、新的监理单位与原监理公司进行对接工作,处理一些问题。 2、已经完成的资料必须完善哦,由当地的质检站人员审核好,档案也要来人参加看一下是否符合档案资料的要求等,直至补齐资料啊。这部分合格的资料先由甲方代收着。 3、然后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住建局办理解除监理合同,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或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还要另行公开招标,确定好监理单位。再去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对总监、监理工程师调整作出规定而对监理员调整没有明文规定总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对监理员做出调整决定要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总监决定。 扩展资料: 1、办理监理员转注册手续时应填写《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转注册申请表》(见附表),并按照监理企业所属关系,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 2、办理时须携带原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原件; 3、持申请转入监理企业介绍信,并派人直接到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理科办理; 4、提交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监理人员与原监理企业签订的到期合同或解除合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电话:028----85080802;传真:028------85077197 6、受理时间:每月最后一星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理公司

施工过程中能否更换监理公司
提示:

施工过程中能否更换监理公司

是可以换监理公司的。

1、新的监理单位与原监理公司进行对接工作,处理一些问题。
2、已经完成的资料必须完善哦,由当地的质检站人员审核好,档案也要来人参加看一下是否符合档案资料的要求等,直至补齐资料啊。这部分合格的资料先由甲方代收着。
3、然后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住建局办理解除监理合同,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或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还要另行公开招标,确定好监理单位。再去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摘要】
施工过程中能否更换监理公司【提问】
是可以换监理公司的。

1、新的监理单位与原监理公司进行对接工作,处理一些问题。
2、已经完成的资料必须完善哦,由当地的质检站人员审核好,档案也要来人参加看一下是否符合档案资料的要求等,直至补齐资料啊。这部分合格的资料先由甲方代收着。
3、然后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住建局办理解除监理合同,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或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还要另行公开招标,确定好监理单位。再去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回答】
希望能帮助到你哈【回答】

买卖工程项目是否构成犯罪
提示:

买卖工程项目是否构成犯罪

买卖工程项目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买卖工程即建筑工程的转包,是违法的,转包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互相予以返还,并且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需要根据过错大小赔偿发包人相应的损失,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一、工程分包怎么处罚
工程违法分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
(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法律后果: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3)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规定,收缴违法分包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违法分包。
转包。承包人承揽工程后非法转包工程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
3、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非法所得通常以转包管理费、分包管理费、联营费、挂靠管理费、利润提成等形式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买卖工程项目构成犯罪吗
提示:

买卖工程项目构成犯罪吗

买卖工程项目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买卖工程即建筑工程的转包,是违法的,转包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互相予以返还,并且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需要根据过错大小赔偿发包人相应的损失,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