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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政协会议在哪开
山东省人大、政协会议在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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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政协会议在哪开

现在山东省两会主会场一般在山东会堂,代表团一般下榻山东大厦或南郊宾馆。
山东大厦坐落于济南南郊,东依千佛山,与南郊宾馆、济南市植物园毗邻,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6万平方米,分为客房楼、山东会堂、会议服务中心三部分。其中山东会堂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可容纳2500人;会议服务中心拥有29个会议厅室,包括17个市厅和5大企业厅以及设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会议厅等。

山东省高考政策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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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政策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山东高考将改革 2019夏季高考统考仅三科




 齐鲁网济南9月22日讯(记者 张晓博 张帅 满倩 张伟)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左敏在就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情况应询时表示,目前山东综合教育改革方案已经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目前已经报教育部审批,将从2016年高中的秋季入学后实施。
  
  左敏表示,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山东省委、省政府结合我们实际,确定了“3+1”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思路。“3”就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重点改革。“1”就是深化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改革。
  
  左敏介绍说,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山东省主要进行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改革稿子录取方式、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等五方面的改革措施。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同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把人才的培养从中职到本科,从高职到本科,从中职到高职贯通起来,这个打破了职业教育只在中职的天花板。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允许学校按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让更多的能工巧匠走进学校。
  
  据了解,在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山东省在起草相关的改革意见。改革的基本思路、重点,一是在发展模式上,要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突出高校的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二是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要强化创新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实行弹性学制,提升学习的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在学科专业上,要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对接,突出各学校的专业学科特色。要逐渐解决学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的问题,同时我们围绕这些需求,还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第四深化高校的科研改革,完善高校科技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评估评价机制,提高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第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理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政府的关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依法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要落实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逐步实施管办评分离。
  
  在谈到深化高考制度改革时,左敏表示,山东省将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来招生录取;将夏季高考的统考科目减少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春季高考突出技能测试,科目减少了,减轻学生的负担。她还介绍说,山东省将试点高考成绩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学校考核的招生方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提高选才的科学性。
  另外,记者了解到,山东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拟于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所有科目使用全国卷。
  
  据介绍,目前山东省的改革方案已经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目前已经报教育部审批,将从2016年高中的秋季入学后实施。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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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密切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密切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省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单位的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和各选举单位应当共同联系代表。第三条 联系代表,主要是围绕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征求代表意见,受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四条 省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采取直接与代表联系和通过各选举单位与代表联系的方式进行。第二章 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第五条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重要议案及作出重大决议或决定前,将草案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根据需要,可邀请对所审议议题了解情况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讨论,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应有计划地组织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见面,直接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进行的专题调查、视察活动,可以就地吸收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第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以前,由省人大常委会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根据大会讨论的主要事项及代表的意见,安排代表视察活动,了解各方面工作情况,为出席大会审议议案做好准备。第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同代表选举单位和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代表有效地履行职责。第九条 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处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代表可以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向代表印发《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及邮资总付专用信封。
  (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除省人大常委会直接处理的以外,均由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三)省人大常委会要督促和监督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负责征询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的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对处理不当的答复,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第十条 代表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受理。第十一条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员应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第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接待和处理代表来访来信。代表的重要来访来信,应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接待和批办。第十三条 省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工作通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资料,均应发给代表。第十四条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与代表联系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选举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同代表的联系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负责人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可以围绕审议的议案,征求驻当地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向驻当地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第十六条 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可以通知本单位选出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部分代表列席。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本级代表视察或其它重大活动时,可以吸收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专题调查,征求代表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议案的意见,协助安排代表小组的活动。第十八条 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应支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和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应由省级机关处理的问题,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第十九条 代表在原选举单位参加活动所需经费和补助,由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组按照省统一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