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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什么时候变更
企业法人变更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什么时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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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后安全生产许可证什么时候变更

企业法人变更后,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未按规规定的期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如下:(1)原安全生产许可证。(2)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盖章)。(3)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批准)文件。(4)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简况。生产许可证法人变更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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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流程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任法人需考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带以下资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资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正副本原件; 4、新变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新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及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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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具体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法人流程是:1、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规定文件;3、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查,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地址怎么办理
提示: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地址怎么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变更的流程: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市建委,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摘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地址怎么办理【提问】
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变更的流程: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市建委,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回答】
 一、变更事项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持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省级及以上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按原申请程序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二、变更管理权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由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撤回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变更所需材料

地址变更

(1)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3)企业地址变更证明(批准)文件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和企业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除签字外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A4纸)。【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