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日记网 > 笔记 > 正文
广州天河区的工商局有几个?在哪里?
广州天河区的工商局有几个?在哪里?
提示:

广州天河区的工商局有几个?在哪里?

一个。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政府下属的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总机:020-85596566;传真电话:020-85595434; 政务中心工商注册大厅办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3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星期五下午13:00-15:00(15:00-17:30。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活动,负责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局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方式

广州工商局电话
提示:

广州工商局电话

广州工商局电话:02085596566。 办公室电话85592234, 负责相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宣传和新闻报道;承担调研、综合材料、信访、办公室政务公开、统计等工作;负责市局党委日常工作等。 装备财务处电话85590460,负责财务管理、装备器材配备以及资产管理。 广州工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2、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6、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广州市工商局电话多少
提示:

广州市工商局电话多少

电话:020-8559656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扩展资料: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政府下属的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市局机关内设17个处室,下属3个直属分局、8个事业单位、1个社团组织。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6、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活动,负责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11、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