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30”特大肇事案具体情况大神们帮帮忙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今天上午,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6月30日晚上,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机动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当晚,张明宝即被警方控制。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7月15日,张明宝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7日,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议法庭据此予以量刑定罪。 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成都孙伟明醉驾致4死1伤案二审最终未被判死刑。因此,张明宝案如何量刑,是否会被判死刑,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补充: 备受关注的江苏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案今天上午在 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提起公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 张明宝 刑事责任,但未提出具 体量 刑意见。庭上,被告人、肇事司机张明宝几度抽泣悔过,连声向被害人家属说对不起。 因为社会各界对案件的高度关注度,引起了国内几十家媒体到庭采访,使原本可容纳近百人的法庭旁听席显得十分拥挤,法院还为此添置了20多个临时座位。9点30分, 审判长 沈晓蓓宣布庭审开始。 公诉人指控称,2009年6月30日晚上,被告人张明宝在中午已经饮用白酒的情况下,继续邀集9人饮酒吃饭,前后共饮用白酒(包括 杨梅酒 )近800毫升、啤酒一瓶,随后在其已深度醉酒的情况下驾车从江宁区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在驶出137.5米后将1位行人撞倒。张明宝意识到发生撞击后并未停车,反而向左打方向穿越路中间 双黄线 逆行将两名路人撞伤。张明宝此时仍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向右打方向继续加速行驶,在双黄线附近撞击一骑自行车女性致其身亡,回到正常行驶车道内在与路边汽车相擦后,连续撞倒5人、撞击多辆机动车,在其驾驶的 别克汽车 安全气囊 弹开后,又继续行驶了437米才将车辆停下。随后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辆汽车受损共计54359元。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明宝明知 酒后驾车 违法、 醉酒驾车 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按 刑法 第115条第1款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明宝对 起诉书 的指控未表示任何异议。 在随后进行的 质证 阶段,主诉检察官 罗琦 向法庭先后出示了6组证据,进行了近1个半小时的质证,其间还对被告人已向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赔偿了111.038万元的情况予以了说明。被告人张明宝及辩护人均未持任何异议。 在 法庭辩论 阶段,罗琦提出了3点意见:按照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相关解释,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因为 本罪 所规定的行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刑法为此设定了严厉的法定刑,以达到震慑犯罪、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因此,对被告人的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符合刑法规定。 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辩护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其本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故意,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以刑法第115条第2款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从轻处罚。公诉人对此发表辩论意见认为:从张明宝离开酒店时和朋友道别、能正常发动汽车、撞人后打方向盘避让、安全气囊弹开后能自行停车并正常下车等情节及相关技术鉴定发现张明宝在连续驾车冲撞期间并未采取任何刹车制动措施,油门处于全开状态等证据,均可证明张明宝属于持放任的间接故意,如果其之前主观上有“希望”或“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则属于 故意杀人罪 ,两项罪名有本质的区别。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张明宝流着眼泪说道:“我对自己的行为对文明 和谐社会 造成的损害、对被害人及家属造成的痛苦从内心深表惭愧和悔恨,我也告诫开车人以我为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其间他连说“对不起”。但旁听席上的几位被害人家属则控制不住情绪,反驳说“太迟了”,要求对其严惩。 11点35分左右,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属于 重大刑事案件 ,待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委会讨论后,择日公开宣判。 希望采纳
南京630车祸事件详细资料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死亡,四人受伤。
当晚8时20分,一牌号为苏ATH900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一西瓜摊后,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 经查,肇事者系醉酒驾车,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轻伤,正在江宁医院接受治疗。这起惨烈车祸发生在江宁区岔路口金盛路天地新城附近。一醉酒后驾车男子连撞9人后逃离。事发5分钟后,肇事司机张某被警方截获。 目前,已有三男两女在车祸中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 据了解,肇事车是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当时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据现场目击者称,这辆轿车速度非常快,先是在一家饭店门口撞上一名骑电动车男子,电动车和骑车男子当即被撞飞,骑车男子落下时身体撞碎了停在路边一辆商务车后窗玻璃,人砸进了商务车内。在众人的叫停声中,司机非但没有停止,车头反而猛地向左,撞进了路边的瓜摊。 接着,这辆别克车继续疯狂前冲,前行大约10米左右,又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30多岁女子,该女子和自行车都被撞飞了起来,自行车落在一辆行使的出租车引擎盖上,该女子则飞过出租车摔在地上。 随后一对手挽手的夫妇经过,其中女子是名孕妇。由于车速太快,孕妇躲闪不及,被当场撞倒。在撞倒孕妇后,别克车又撞上路边停着的一辆雪铁龙轿车,将雪铁龙轿车左后轮撞掉,在向前逃离时又撞上一名走路的男子。该男子被撞飞后落在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后窗上,将后窗玻璃砸得粉碎。 据多位目击者称,事发时现场发出连续巨响。一位目击车祸的市民描述了现场惊恐的一幕:“我刚下班走到天地新城天柱门,听到砰砰的响声,声音很响,一开始还以为是汽车撞到垃圾桶的声音,但听到路边的尖叫声,回头一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往双其路疾驶,看上去有100码以上的速度,撞上了一个人又撞上了停在旁边的小轿车尾部,又向前逃窜了,速度太快了!” 看到这一场景的市民,纷纷加入到抢救伤员和追赶肇事车的行列中,并有市民立即报警。 很快,这一重大警情被反映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紧急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救援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追缉肇事车辆。在长达1400余米事发路段,共有9名行人被撞。其中3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正在江宁区医院救治。 同时,警方沿线设卡,对肇事司机进行缉捕。一些过路司机和群众也自发加入到追缉行列中。在距事发地不远的一家幼儿园门口,别克轿车被4辆轿车逼停在路边,愤怒的群众将开车男子拖下车来一顿暴揍。一位路人说,周围人都闻到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不多时,110民警赶到,将别克车司机抓获。此时,别克车也被撞得面目全非,4个气囊全部打开,前挡风玻璃破碎,引擎盖完全变形。 经查,肇事司机姓张,男性,44岁,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副总,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所驾车辆系他人所有。经警方检测,张某系醉酒后驾驶。 江宁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后,随即与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将张予以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抽血化验鉴定,张明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属醉酒驾驶,目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获悉,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某,7月15日被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1月27日该案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调查,张明宝此前就常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他拥有的3辆轿车2006年以来有过80次违章记录。据悉,事故发生后,由于张明宝现有财产一时无法足额支付赔偿,南京江宁区政府代为偿付了300多万元赔偿金。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分歧主要在犯罪主观意愿及罪名认定上。控方认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明宝的辩护律师则辩称,张明宝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且过去有过酒后驾车经历,吃饭的地点离家较近,路况熟,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同时考虑到张明宝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等,要求法庭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11月27日当天,张明宝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庭审结束前,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惨死小夫妻郑琳和康伟东的父母以及另一位死者家属表示,坚决不接受道歉,要求严惩张明宝。 12月23日上午,南京江宁“630”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力终生。
630车祸最后怎么处理的
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南京开庭。新华社记者 韩瑜庆 摄
昨天(27日)上午9点30分,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议法庭据此予以量刑定罪。昨天的庭审进行了约两个小时,20多家媒体记者及部分受害者亲属、市民代表获准入场旁听。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今年6月30日晚上,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机动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当晚,张明宝即被警方控制。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南京检方对此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多次研讨。7月15日,张明宝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昨日,该案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这起因醉酒驾车引发的特大惨案发生后,立即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对张明宝如何定罪、如何量刑成为焦点。
检方调查,张明宝此前就常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他拥有的3辆轿车2006年以来有过80次违章记录。据悉,事故发生后,由于张明宝现有财产一时无法足额支付赔偿,南京江宁区政府代为偿付了300多万元赔偿金。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分歧主要在犯罪主观意愿及罪名认定上。控方认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明宝的辩护律师则辩称,张明宝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且过去有过酒后驾车经历,吃饭的地点离家较近,路况熟,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同时考虑到张明宝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等,要求法庭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昨天,张明宝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庭审结束前,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惨死小夫妻郑琳和康伟东的父母以及另一位死者家属表示,坚决不接受道歉,要求严惩张明宝。
“6·30”惨案发生后不久,南京掀起了“禁酒风暴”,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同时,关于酒驾的法律问题也成了探讨的热点。对于与醉驾者同桌劝酒者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问题,也引起人们关注。昨天上午,张明宝接受了法律、受害者家属及自己良心的三重审判。再过数日,他将被定罪量刑,得到应得的惩罚。“6·30”惨案发生后,本报曾撰文追问,同桌共饮者要不要担责,接受采访的法律界人士认为,跟张明宝同桌喝酒的人如未尽提醒义务,则对惨案负有一定责任。事实上,近5个月过去了,这些人似乎并没有被追究。
昨天,检察院在起诉中提到了与张明宝事发当晚同桌饮酒的共有9人,起诉书中列出了其中5人的姓名,但并未提及他们的身份,记者多方打听,试图联系他们,但均未成功。随后采访张明宝妻子时获知,她认识其中一位同桌共饮者,但从没想过联系对方,对方也从没跟她联系过。她认为,祸毕竟是自己丈夫闯下的,尽管别人说一起喝酒的也有一定责任,但她不想将别人牵连进来。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经过持续的整治,目前酒驾情况已经比以前明显减少。这一变化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亲朋同事聚会时碰到开车人一般都已不再劝酒。在此,将张明宝在法庭上掏心窝子的话送给每位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莫开车。记住,这是一位酒后驾驶者的忏悔之言。(记者 陈珊珊 陈迪晨)
张明宝醉驾案回放
6月30日晚20时许,张明宝在南京江宁金盛路醉酒驾车,酿成5死4伤的惨剧,当场被警方抓获;
7月1日,张明宝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7月15日,张明宝被南京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9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张明宝案,张明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10月16日,因案件重大、复杂,该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11月27日,张明宝案在南京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张明宝流泪大喊“对不起” 受害人家属痛斥“太迟了”
昨日上午9:30,制造了震惊全国的“6.30”醉驾惨案的张明宝在南京中级法院受审,南京市检察院对张明宝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明宝对自己的行为基本未作辩解,承认所犯罪行,只是痛哭流涕地请求受害人家属原谅。他的忏悔未得到在惨案中不幸身亡的康伟东、郑琳父母等受害人家属的原谅,控制不住悲愤情绪的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几次出声痛斥。辩护律师认为张明宝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刑是7年。张明宝将如何量刑?检察官未提出具体量刑意见,只是请法院依法判处。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结束,未当庭宣判。
双方家属都参加了旁听
开庭时间是上午9点半,8点20分,记者来到南京中院门口时,部分受害人家属已在寒风中等候多时。其中有两名神情悲怆的老人,正是在车祸中惨死的孕妇郑琳的父母,57岁的郑传润和55岁的袁振英。郑琳的公婆、康伟东的父母也来了,由于康母日前不慎跌伤腿,需坐轮椅,所以提前从特殊通道进入法庭了。此案受到了全国几十家媒体的关注,不仅南京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派了众多记者到场,还有不少中央和省内外媒体记者,由于旁听席座位有限,还有不少媒体记者没有能拿到旁听证。进入不了法庭,他们就在庭外采访受害人家属等人。还有不少市民自发前来,家住明月港湾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不认识死者,但是事情发生在小区附近,他对此事极为关注,对康伟东郑琳的父母充满了同情:“孩子都走了,两家老人怎么办啊,太悲惨了。酒后驾驶真是害死人。”
进入法庭后,记者没有看到张明宝的家属。要开庭前,在旁听席的后排出现了一位神情忧郁的妇女,记者认出,她就是张明宝的妻子。
上午9点30分,审判长沈晓蓓宣布开庭。两名法警将身穿黄色犯人服、戴着手铐的张明宝带上法庭。相比于5个月前,现在的张明宝面色灰暗浮肿,看上去苍老了不少。他轻轻扫了一眼旁听席,旋即移开目光,径直走到被告席。当张明宝出现在法庭上时,受害人家属露出愤怒的神情。
庭审特写 张明宝突然冲旁听席大喊“我对不起你们”
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张明宝的情绪基本稳定。从他回答法官及公诉人讯问时的表现可以看出,他的悔罪态度还是不错的。另外,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神情悲伤,语气低沉。
最后陈述时,张明宝首先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我要向受害人家属说一声对不起,我确实不是完全故意的,真的……”说到这里,张明宝语气发颤,哽咽出声。在此之前,公诉人与他的辩护律师就“故意还是过失”进行了激烈辩论,大概是受此影响,张明宝用了“不是完全故意”的表述。
张明宝说,开庭前他在看守所一夜没睡,连夜写了份稿子,想拿出来读。法官说,书面材料庭审结束后交给法庭,现在简明扼要地陈述一下想法就行。张明宝顿了顿,再次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我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我非常非常愧疚。我想以我的事情告诫所有的开车人,大家一定要以我为诫,开车别喝酒,喝酒就不要开车。”
张明宝的最后陈述很简单,大概只说了两三分钟,一半内容是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另一半则是哀求法院对他从轻判决。张明宝说,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希望法院念在以下三点,对他从轻判决。一是事发至今,他的悔罪态度一直很好,也在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二是,他以前一贯表现良好,是个合格的公民,从来没有危害过国家和社会;三是,他工作兢兢业业,为国家社会创造过财富,做出过贡献。
说这段话时,他有点“抖抖豁豁”,几乎带着哀求的意味。最后,他说:“希望法官看在以上三点,对我有个好印象,让我早日回归社会,再创财富,再去进一步补偿受害人。”
在被带出法庭时,张明宝回头对旁听席大喊“我对不起你们”,痛哭着离开了。
受害人家属:他就是“刽子手”
旁听席上除了媒体记者、市民代表外,还有不少受害人家属。郑琳的父母和康伟东的父母都来了,四位老人紧挨着,坐在旁听席北侧后排,神情悲怆。在他们旁边,坐着一名年轻男子,是受害人汪云水的儿子汪先生。
昨天上午,这些家属第一次见到“杀害”自己亲人的刽子手,他们的悲痛和愤怒可想而知。庭审开始前,记者看到康伟东的母亲郑翠红坐在旁听席默默流泪,心中不忍,上前安慰她。老人告诉记者,从事发到现在,儿子、媳妇和未出生的孙儿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在她眼前晃悠,她内心悲痛难忍,真的熬不下去了。20多天前,她恍恍惚惚地摔了一跤,腿摔坏了,刚在鼓楼医院开了刀,早上还是坐轮椅来的。
考虑到受害人家属身体状况不好,情绪波动太大可能出现意外状况,法院特意安排了医生在庭外值班。开庭前,主审法官还过来安慰郑家和康家的四位老人,提醒他们在庭审中控制情绪。郑翠红咬着牙说,她会忍住,坚持住,一定要看着刽子手受审。
庭审中,每当郑琳、康伟东被撞的瞬间被提起,记者总忍不住回头望望四位老人,怕他们撑不住。只见他们低着头强忍悲痛,肩头一颤一颤的。
张明宝的眼泪和道歉,在受害人家属的剧痛面前,显得如此苍白。庭审结束时,张明宝犹在道歉,郑琳的母亲袁振英和康伟东的母亲郑翠红终于忍不住怒吼出声:“你的对不起说得太迟了!从我孩儿死到现在,这么多天了,你现在才说对不起?!”张明宝痛哭出声,他扭过头冲两位悲痛欲绝的母亲说:“我也没办法,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张明宝被带离法庭后,郑母、康母喊着惨死孩子的名字,抱头大哭,郑父和康父也老泪纵横,此情此景,令人心碎。
律师减罪辩护惹怒受害人家属
庭审中,张明宝的辩护律师提交了好几份证据,证明张明宝具有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所有辩护,检察官迅即反驳,有的更激怒了旁听的受害人家属,使得他们忍不住高声责骂。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旁听人控制情绪。
辩护律师出示被撞伤的西瓜摊摊主王某和李某与张明宝达成的谅解协议,表示希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对张明宝的处罚。还有包括张明宝邻居的证词,证明张明宝平时为人真诚热情,工作踏实勤奋,关心社区工作,关心家庭,是个好公民,没有劣迹。但检察官反驳说,这些材料并不能为张明宝起到任何一点开脱,实际上,不少受害人,如康伟东与郑琳的父母就提交材料要求严惩,还有不少市民甚至希望对张明宝处以极刑。因此,判决不应该受此影响。
辩护律师指出,张明宝肇事的那条道路缺乏相关安全设施,道路自身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官认为这个理由很荒唐,不能睡不着怪床歪,难道贪污犯能指责制度缺陷吗,难道强奸犯能以被害人衣着暴露为减责理由吗?
辩护律师忠于职守地进行辩护,张明宝是酒精肝病人,醉酒后控制力比健康的人要弱。但检察官迅即指出,张明宝有酒精肝这种病,更应该注意不能酒后驾驶。律师又说,张明宝曾有见义勇为的行为,听到“见义勇为”四个字,郑琳的母亲忍不住怒斥这是“屁话”。而法官也打断这位律师,称张明宝有无见义勇为与本案案情无关。
随后,检察官也明确表示,这些所谓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案情,也不能证明张明宝具有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因为张明宝是个好居民,好父亲,与他犯罪量刑无关。
法庭激辩“故意”还是“过失”
检察官认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驶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罪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庭审中,张明宝大多数情况都是低着头,对检察官的指控基本不持异议,其辩护律师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表示认可。但是辩护律师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而张明宝应该以刑法115条第二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此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以此款定罪,张明宝最多判7年徒刑。他认为张明宝并不希望撞人,只不过自认为经常喝酒开车都没事,这一次也没事,因此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且,张明宝没有仇视社会和社会公众的故意。
对此,检察官迅速予以反驳,指出如果张明宝醉驾希望撞到人,故意撞人,那就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故意杀人罪了。张明宝虽无撞人的故意,但他明知酒后驾驶是违法的,是存在危险的,却还是酒后驾驶,实际上是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因此属于故意犯罪里的间接故意。而且,从来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以仇恨社会为条件。
检察官提醒辩护律师注意,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一后果;但本案中,张明宝在第一次撞人和第二次撞西瓜摊时都有意识,此时,危害结果已经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成立的基础已经丧失,张明宝显然不适用“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此时,他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前行,放任了危害结果,显然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如何量刑 “酌情考量”是未知数
检察官对自己的观点提供了法律支撑,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新闻发布稿》,发布稿指出:行为人明知饮酒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符合刑法规定。
文中特别提到“行为人醉酒驾车,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量”,“行为人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因此得到被害方谅解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一位律师表示,依据该司法解释,张明宝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似乎没有多大问题,但如何“酌情考量”还是个未知数。
“我不敢面对他们,不知如何应对”
昨天上午9点多,醉酒后驾驶私家车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上酿成5死4伤惨剧的主角张明宝首次受审,在张明宝被羁押将近5个月后,同样作为一名间接受害者的张明宝的妻子、43岁的刘凤霞,在丈夫受审前一天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叙述了丈夫肇事后至今的痛苦心路历程。她流着眼泪一再哀求记者转达她一个请求,希望社会能给张明宝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欠他们一个道歉”
“我丈夫从进去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在里面过得怎么样?”刘凤霞说,有时想想也挺恨丈夫的,毁了别人幸福的家庭,也毁了自己幸福的家。深夜里,有时甚至想一死了之。
“我一直对被我丈夫伤害的人心存愧疚,我也多次委托街道和社区处理事件的领导表达我的歉意。”对于外界指责她一直没有出面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刘凤霞说,自己很害怕,对这样的事也不知如何应对,更担心面对受害者家属时,怕他们难以控制情绪,自己无法面对。”
打电话道歉没人接
张明宝的妻子进入法院时,没有记者发现。庭审结束她走出法院大门时,立即受到了各路记者的围追堵截采访,张明宝的妻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准备打车离开现场,而所有的媒体记者也跟着紧追了过去,瞬时整条广州路立即堵塞起来,法院法警不得不一边拦住记者,一边帮助张明宝妻子打车离开现场。在坐上出租车前,张明宝的妻子对众多记者说,她在事后曾多次打电话到郑琳的家里,可是就是一直没人接听,她希望受害人的家属能原谅她,无论她做什么她都希望能弥补,可惜他们不原谅她。说完这句话,张明宝的妻子就钻进了出租车离开了现场,而她的亲属则还没来得及上车,一路追过去喊“她身上没钱!”
“这5个月,我眼泪都流干了”
在一位亲戚的家中,刘凤霞对记者说,“这些日子以来,我的眼泪都流干了,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刘凤霞说,为了偿付因丈夫惹祸而欠下的赔偿款,她四处奔走,筹凑款项。
刘凤霞告诉记者,张明宝的父母均是孤儿,且均在早年过世。张明宝上有两个姐姐,但大姐几年前已去世,二姐夫在其事发之前数天,正好检查出患上了胃癌,又动了手术。“那段时间,我都快要崩溃了,每天上医院挂水,前后就我一个人忙里忙外,半个月就瘦了20多斤。”刘凤霞流着泪说,当时连帮忙的人都很少,什么事都要她自己处理。就是到了现在,每到晚上,她就睡不着觉,整夜失眠。“想得太多了,但又不能不想,就这么想着想着,就心酸,就失眠。”刘凤霞说。
对于当地政府垫付的赔偿款300多万,刘凤霞称自己一直在努力寻求机会偿还。“三套房子和两辆车都交给政府了,由政府来处理。”在昨天法庭上,刘凤霞是第一次听说三套房产卖了110多万。刘凤霞说,当初的那辆肇事别克小轿车,现在仍然停在交警大队的停车场里。“如果可能,也要将这辆肇事车卖掉,多凑一点是一点。”
“丈夫进去了,欠账难要”
刘凤霞向记者证实,跟张明宝一直合作的一家公司,算下来,尚欠他们家500多万元,但自从张明宝被羁押后,刘凤霞找到这家公司,希望能支付相关的款项时,被对方以这笔债务需要审计为由,一拖再拖,没能要到一分钱。
“以前都是我丈夫在外面打理,现在他进去了,轮到我到处找别人要钱,原本算好的账,又说要审计,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能要到手。”刘凤霞介绍说,张明宝跟对方合作了6年多,为了要钱,她是拿着算好的账单找对方要钱,但被推翻了。刘凤霞向记者回忆称,以前张明宝都是干一段时间,基本是到年终了,结算时,算一下工程量,以监理签字为准,扣去非常小的一部分,再通过内部协商,就能拿到几百万的工程款。但现在改为由她去讨要工程款时,对方却称需要审计,还告诉她,初步审计后,可能张明宝还倒欠该公司200万至300万元。
“实在不行,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了,欠政府的钱不能不还。”刘凤霞说,没想到自己出去办事这么难,欠的钱没要回来,张明宝先前在外面欠钱的债主也找上门来,好在不多。但无论如何,所有这些欠的钱都要还掉。刘凤霞表示,欠了政府的钱,而政府相关人也了解了她家的情况,确实有一些外债没能要回来,但还是有偿还能力的,目前需要再等等。
“希望社会给他一个机会”
刘凤霞一直关注着相关媒体对丈夫张明宝的报道,她告诉记者,律师多次传达了丈夫的意思:“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者,偿还政府垫付的费用。”
刘凤霞说,丈夫犯下了错,伤害了那么多人,社会影响也很不好,这些都是不能抹掉的事实。“我理解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情,我丈夫也要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价,但同时,我也希望社会能给丈夫一个机会,看在他积极悔过的行为上,给他一个机会。”刘凤霞说着说着又流下了眼泪。本报记者 梅建明
父亲庭外举着女儿女婿婚纱照
“他们家人怎么就不能登门向孩子遗像鞠个躬?”
昨日上午,在“6·30”惨祸中痛失孩子的康伟东、郑琳的父母等受害人家属早早来到南京中院参加旁听,尽管有在该案中受伤的伤者与张明宝达成谅解协议,但康伟东、郑琳的父母坚决表示不原谅,并要求法院判张明宝死刑。
把儿子女儿照片捂在胸口
上午8点20分左右,“6·30车祸”受害者康伟东、郑琳的父母均来到了法院,因为康伟东母亲腿受伤,康伟东生前的同事建议老人就不要去听庭了,但是老人坚持要来,说无论如何也要看看那个“杀人犯”是如何被审判的!当老人坐在轮椅上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曾经在事发前采访过老人的记者明显感觉眼前的这两位老人又憔悴了许多。康伟东的母亲由于过于伤心,终日精神恍惚,20多天前摔断了腿,幸好儿子的同事接她来南京治疗。昨天她是坐轮椅来的,她哭着说,没有人能体会到这几个月来她每天度日如年的感觉。人家生病,儿子女儿都来到病床前看望自己的爸爸妈妈,而她却没有,只能把儿子媳妇的照片捂在胸口……7月份从南京回盐城老家后,她花了一个多月时间买了套房子,装修得跟儿子家一模一样,把儿子媳妇的婚纱照挂在里面,专门纪念他们。康伟东父亲则表示,他们坚决不能原谅张明宝。
在没有进入法庭之前,郑琳的母亲和父亲面对记者的镜头,几度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郑琳的母亲一边流泪一边向记者表示,自己的女儿忘记不了,女儿肚子里的孩子也忘记不了。郑琳的父亲郑传润说,在事发之后,他们全家虽然悲痛万分,但心里总是还有一个小小的期盼,希望张明宝的家人能够登门,向孩子的遗像鞠个躬,献束花。可遗憾的是,张明宝的家人从来没有露过面。
高举女儿女婿遗像
上午11点30分,庭审结束后,刚刚走出法庭的郑琳的母亲,又被记者围了起来。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又一次泪流满面。“我一直在想着我的孩子,我们一定要张明宝来偿命。”她坚定地说。而郑琳的父亲则在法庭门口再一次展示了女儿女婿的大幅结婚照,上面一对恩爱的小夫妻,如今不在,而面对着数十家媒体记者的询问,郑父一手高高地举起这幅照片,同样坚定地回答:“让张明宝来为车祸中所有的逝者偿命,是最好的结果。”
康伟东的父亲推着轮椅上的老伴走出了法院的大门,面对电视台的镜头,康伟东的父亲高举着手臂表示,一定要判处张明宝死刑!由于当庭没有宣判,老人表示他们之前已经上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处肇事者张明宝死刑,虽然当天没有结果,但是他们期待着宣判的那一天。
南京江宁区上午发生严重车祸,尸体遍地,太恐怖了
6月30号南京江宁车祸6月30日晚上八点多,南京江宁金盛路发生惨列车祸,3男2女死亡。 江宁车祸情况6月30号晚上8时20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南京江宁金盛路发生车祸,一辆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失控,狂飚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 扩展资料: 昨天(27日)上午9点30分,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议法庭据此予以量刑定罪。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约两个小时,20多家媒体记者及部分受害者亲属、市民代表获准入场旁听。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今年6月30日晚上,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机动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当晚,张明宝即被警方控制。 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南京检方对此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多次研讨。 7月15日,张明宝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昨日,该案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张明宝(醉驾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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